漯河:设置年货销售点37处

1月7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方便群众生活、繁荣市场经济,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我市从1月7日至2月16日,在适当区域设置年货销售点37处。
据了解,37处年货销售点在各县区的设置分别是:临颍县19处、舞阳县7处、郾城区3处、源汇区3处、召陵区3处、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处。年货销售点的设置原则是在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区边角、空闲场院等,打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年货销售点。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自备垃圾收容器具,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不乱扯乱挂、不使用喇叭等扩音设备招揽顾客、不损坏周边公共设施等。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齐国霞
校对 王麓棣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编辑:谢明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