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消费券发放!

“太幸运了,我抢到消费券了!”1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市区泰山路新大新超市,市民师女士抢到河南省新春消费券后,引来身边其他消费者羡慕的目光。师女士说:“这张消费券使用期限虽短,但能省50元钱。”
当天上午10时,我省开始发放新春消费券。1月18日发放的第一期5000万元消费券属于零售餐饮类,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一张消费券。领取消费券后,消费者可在省内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
新大新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发放消费券能有效促进消费,超市和消费者都受益。
记者了解到,我省2025年一季度将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等重点领域,分期发放2亿元新春消费券,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增强消费意愿、优化消费环境,推动今年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齐国霞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