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企业破产金融服务联席座谈会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邀请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管局漯河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漯河分行等9家银行机构,召开企业破产金融服务联席座谈会,就四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以及市法院与市发改委联合起草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的具体落实情况,寻求司法、金融相衔接、共促进的着力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刘继伟及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刘继伟对上述意见及方案进行了解读,针对破产审判实践中银行参与破产程序及支持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围绕支持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强化管理人履职保障、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合力打击破产逃废债四个方面明确相关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质效和保障银行参与破产程序的合法权益。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上述意见及方案展开热烈交流,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机制提出意见建议。各家银行代表就破产审判结合银行机构工作规范和实际提出了宝贵意见,并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工作高度肯定,表示将肩负起银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吸收各金融机构的合理意见,进一步助推各单位完善意见及方案内容,切实使相关举措落地落实,也希望各金融机构在现有政策框架范围内主动作为,积极向上级单位建言献策。国家金融监管局漯河分局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维护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提高运行效率,不断优化漯河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分行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参与破产程序,在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打击破产逃废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方面贡献金融力量。
下一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深化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府院联动,通过破产审判服务和保障金融生态良性发展,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核:刘志强